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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公安局獲悉,本月起,我市公安機關將全面開通省內及25個省(市、區)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務。只要符合互通條件,均可就近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務。
據了解,目前與我省已實現居民身份證受理業務互通的省(市、區)有: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重慶、山東、江蘇、浙江、安徽、湖南、湖北、海南、河南、河北、陜西、甘肅、云南、貴州、遼寧、黑龍江、吉林、廣西及內蒙古。四川省內所有市州也同時開通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務。
另據了解,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和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及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規定申領居住證。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采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居住證的申領需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交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