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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下午,市長郭亨孝主持召開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傳達學習《中共四川省紀委關于六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的通報》《中共四川省紀委關于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審定《達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修訂)》的請示等議題。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決策效率,會議審定了《達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修訂)》。
《規定(修訂)》共分五章六十六條,明確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談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風險評估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將行政決策行為規范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要求行政決策權限、范圍、規則明晰,立項論證、風險評估、成本效益分析、重大公共利益的決策公開征求意見,結果向社會發布;凡重大、疑難和專業性強的問題,組織專家論證。
會議審定了《達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健全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機制、監測預警機制、防治機制、應急機制、科技支撐機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減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落實責任、完善體系、整合資源、統籌力量,切實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科技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地質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為探索符合達州實際的農村集體經濟有效運行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為推進城鄉協調發展、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撐,會議審定了《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要堅持黨的領導、把準改革方向、堅守改革底線、尊重農民意愿、分類有序推進五項基本原則,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以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為主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會議還審定了《達州市進一步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工作方案》《2017年度達州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擬獎項目》等議題。
常務副市長李天滿,副市長楊勇革、王全興、胡杰、何政、陳文勝、杜海洋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兵、市政協副主席王能秋列席會議。(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