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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我市《關于做好新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已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達州將進一步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意見》明確,我市將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規模。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制度性交易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振興實體經濟,促進就業穩定。
進一步完善公共投入和重大項目拉動就業評估制度,在開展政府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認證時,把就業崗位增加等作為重要內容,明確公共投入和重大項目吸納就業的具體要求、數量及崗位安排。
與此同時,推進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大力發展智能裝備制造、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及現代服務業,加快推進能源化工等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現代化建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在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引導勞動者到重大項目、重要領域、重點區域就業。
多措并舉
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與吸納就業同步
記者了解到,針對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意見》明確了不少創新舉措。
開展扶助小微企業專項行動,落實小微企業降稅減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有關政策,推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完善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功能等。
《意見》還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微企業共同成長,促進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將進一步清理各類協會、中介機構涉企收費,堅決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評比等行為。同時,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將按照規定給予1—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優化環境釋放政策紅利
推動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意見》指出,我市將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審批事項。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實施企業“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和個體工商戶“三證整合”登記的基礎上,推動“多證合一”改革,開展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實施簡易注銷登記。
將全面落實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財政扶持、稅收優惠等政策,并向在高附加值產業創業的勞動者傾斜,提高創業成功率。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就業困難人員,將給予創業補貼。
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下鄉創辦或領辦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建筑業小微作業企業、傳統工藝(非遺產品)工作坊、“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意見》還鼓勵各地各單位整合資源,加快建設一批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眾創空間,打造一批資源集聚能力強、輻射范圍廣、具有區域特色的創業孵化基地。
同時,加大對創新創業平臺的補助力度。符合條件的初始創業人員創辦的經營實體,可免費入駐各級政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平臺,對孵化期滿后確有需要的創業企業,可適當延長不超過2年的孵化周期。
設立就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
按照《意見》,我市將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通過財政出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主要用于扶持初創期、中早期、成長性較好的創業項目,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服務。
通過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依托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財政手段,強化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雙創”企業的金融支持。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改進風險防控,降低反擔保要求,健全代償機制,推行信貸盡職免責制度,切實做好對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就業重點人群和困難人員的創業就業金融服務。
扶持新就業形態
支持勞動者高質量就業
《意見》明確,將支持發展新業態下的新型就業模式,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特點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支持勞動者通過新興業態實現多元化就業。
《意見》規定,從業者與新興業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的,企業要依法依規為其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其他從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我市還將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加快建設“網上社保”,為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參保及轉移接續提供便利。
另外,還將完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制度,為跨地區就業的繳存職工提供異地轉移接續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從業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住房保障部門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支持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和支付公租房租金等。(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