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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達州市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濕地保有量不低于37.79萬畝,其中,自然濕地面積不低于31萬畝;濕地保護率達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40%以上、水質(zhì)達標率不低于85%;濕地生物多樣性更加豐富,生態(tài)功能更加完善,水鳥等野生動物種類數(shù)量不斷增加,保護修復管理制度全面完善。
《實施方案》明確了市級相關(guān)部門的職責和各縣(市、區(qū))的主體責任,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tài)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各地生態(tài)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按照“誰破壞、誰修復”原則實施恢復和重建,能夠確認責任主體的,由其自行開展?jié)竦匦迯突蛭芯邆湫迯湍芰Φ牡谌綑C構(gòu)進行修復;經(jīng)批準征收、占用濕地并轉(zhuǎn)為其他用途的,用地單位要按照“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原則,負責恢復或重建與所占濕地面積和質(zhì)量相當?shù)臐竦亍?/p>
《實施方案》從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健全濕地用途監(jiān)管機制、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健全濕地監(jiān)測評價體系、完善濕地保護修復保障機制等方面提出的22項具體措施,將有力推動全市濕地保護管理,為建設生態(tài)文明和幸福美麗達州作出積極貢獻。(李清平 劉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