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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情形可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夫妻一方是父母現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養或由依法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的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將原第十四條第二項“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標志著“單獨兩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實施。達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達州市與四川省同步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我市4.12萬戶符合“單獨兩孩”政策。
三類情況被界定為單獨家庭
可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相關規定和我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實際情況,以下三種情形可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現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養或由依法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的。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前規定的其它生育政策繼續執行。
辦證流程簡化
網絡預約辦證系統正式運行
為了提高辦事效率,按照依法、便民、可操作的原則,全省再生育審批程序實行“一改、三減少、四取消”,省人口計生委制定了“本人申請、村(居)證明、鄉鎮(街道)審查上報、縣(區、市)審批發證”的簡易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單獨家庭申請再生育網上預約,實現申請、核查、審批、發證全程網絡化。據悉,四川省計生網上便民服務平臺——單獨兩孩政策預約審批子系統將于3月21日凌晨正式啟動運行,符合條件的夫妻可通過網絡預約申請辦證(網址:12356.scpip.cn)。
一改:就是將原來申請人書面申請,改為網上申請(預約)。三減少:減少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減少計生部門的審批時限,減少公示時間。四取消:對申請人情況清楚的,取消鄉鎮(街道)計生機構對申請人作調查筆錄程序;取消對批準后的申請人下達“批準再生育決定書”和送達“批準再生育決定書”程序;取消《生育證》的有效年度的規定;取消基層附加不合理的再生育審批程序。
新政實施前的違法生育行為
將依規做出處理
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后,符合單獨兩孩政策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家庭的獎勵政策。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婦,應當在領取《生育證》時退回和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從批準次月起,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此前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不再退還。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的對象,合法再生育子女后,對其是否繼續享受獎勵扶助政策,需要重新進行資格確認。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現孕夫婦,可按《條例修正案》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在違法生育處理上,以《條例修正案》實施時間作為我省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時間界限。單獨兩孩家庭在《條例修正案》實施前生育的,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我市4.12萬戶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
為了做好“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最近市人口計生委組織力量調查,全市有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孩子、女方處于育齡期的家庭41236戶,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有生育二孩愿望。
據調查測算,全市符合“單獨兩孩”政策家庭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數量每年在3000人左右,政策生育率由1.24上升為1.28,補償生育總量3萬人。預計經過依法審批后,符合條件的育齡群眾僅有小部分在2014年內生育,絕大多數將在2015—2018年期間生育。再輔之以強有力的政策引導和宣傳倡導,完全可以防范和化解生育堆積效應對總人口的影響,也不會給社會公共服務產品供給帶來過大的壓力。
(責任編輯:張軼)
文章出處:達州網(http://www.dz169.net/)
來源:http://news.dz169.net/dzyw/2014/0321/87123.html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