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走進達州 > 行在達州
一是抓組織機構,人民調解網絡化。著力健全“市、縣、鄉、村、組”五級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在縣域相鄰鄉鎮建立跨省際聯防聯調協作關系,建立道路交通、勞動爭議、醫療糾紛、婚姻家庭等調解組織45個。二是抓機制建設,調解運行規范化。建立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防機制,建立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建立信息反饋及報告制度,大事及時報、小事經常報。三是抓全員培訓,矛盾調處專業化。以會代訓、以案代訓、觀摩案件庭審,多形式開展人民調解員巡回暨“法律明白人”專題培訓。督促協調縣(市、區)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黨校對黨員干部的培訓內容。2015年,全市共組織專業培訓8次、人民調解員旁聽人民法庭庭審案件調解5人次,調解員培訓率100%。 (市司法局)